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6-00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8号)。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批复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29,192,546股A股股票;
2.本次股票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