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5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7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2016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对象

 3.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4.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6.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7. 上市地点

 8. 募集资金用途

 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银河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修订);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修订);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关联股东银河集团须回避表决。

 (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8日和2015年12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17)。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536000

 (三)登记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月8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为:

 ■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银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对应的表决申报价格具体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如适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人:卢安军、邓丽芳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邮箱:yhtech@g-biomed.com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现场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式样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附件:现场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件一: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本人亲笔签署。

 ■

 注:填写表决意见时请在各议案相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打“√”,同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任一项意见表决,选择多项表决意见的则该表决票无效;关联股东则选择“回避”表决。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