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8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旅集团”)通知,商旅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临2015-61号),控股股东商旅集团承诺将于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9日)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上述期间内,商旅集团控股子公司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7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南京商厦属于商旅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商旅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商旅集团及南京商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530,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4%;本次增持后,商旅集团及南京商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708,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1%。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商旅集团及南京商厦遵守承诺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行为实施后6个月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审慎进行股份减持,共同维护国内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