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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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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01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全体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公司通过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义安矿业提供1.3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两年,年利率为6.5%,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安矿业另一方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经办本次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总额的1%。。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安煤矿选煤厂技术改造工程的议案》。

 公司在分公司新安煤矿投资建设与矿井配套的180万吨/年选煤厂一座,对新安煤矿原煤进行洗选加工,通过分选排矸降灰,同时达到减低硫分的目的。项目总投资8210.63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耿村煤矿选煤厂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公司将投资建设耿村煤矿选煤厂升级改造项目,以提高商品煤质量,并兼顾配选分公司杨村煤矿原煤, 项目总投资9974.25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常村煤矿选煤厂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煤炭质量,促进产品销售,公司拟在分公司常村煤矿投资建设26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总投资8988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02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8名。全体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仅职工监事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公司通过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义安矿业提供1.3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两年,年利率为6.5%,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安矿业另一方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经办本次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总额的1%。。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安煤矿选煤厂技术改造工程的议案》。

 公司在分公司新安煤矿投资建设与矿井配套的180万吨/年选煤厂一座,对新安煤矿原煤进行洗选加工,通过分选排矸降灰,同时达到减低硫分的目的。项目总投资8210.63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耿村煤矿选煤厂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公司将投资建设耿村煤矿选煤厂升级改造项目,以提高商品煤质量,并兼顾配选分公司杨村煤矿原煤, 项目总投资9974.25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常村煤矿选煤厂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煤炭质量,促进产品销售,公司拟在分公司常村煤矿投资建设26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总投资8988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03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3,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两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6.5%

 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对象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或“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安矿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向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13,000万元,期限两年,年利率为6.5%,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体经办,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义安矿业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基控股”)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同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等相关金融服务。截止2015年9月30日,大有能源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为7.53亿元,双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同是河南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河南能源通过义煤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6.46%股权;河南能源持有财务公司63.7%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西三街(国龙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张毅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07.65亿元,净资产总额54.89亿元,营业收入11.10亿元,净利润5.75亿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正村乡中岳村

 法定代表人:王宏昭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伍佰元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及配件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及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前置许可证件齐全的下属分公司经营)。煤炭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具备条件的下属分公司经营)。

 义安矿业是由大有能源与万基控股共同持股的煤炭企业。注册资本为33,259.85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分别为:大有能源出资16,796.22万元,持有50.5%股权;万基控股出资16,463.63万元,持有49.5%股权。

 公司井田位于新安煤田南部,采用立井双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煤种为贫瘦煤,具有低中灰、特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是动力煤和民用煤的首选。2005年2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26日竣工投产,近三年来企业原煤产量较为稳定,目前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义安矿业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委托贷款对象: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3,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委托贷款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1月14日至2018年1月13日。

 委托贷款用途:弥补公司控股子公司义安矿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

 委托贷款利率:本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以合同签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36.84%,即年利率为6.5%。

 贷款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义安矿业股东万基控股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按照委托贷款金额和期限,财务公司经办本次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总额的1%。,较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2%。低50%。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经非关联董事、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张铁岗、李斌、王立杰、靳德永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04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2·22”冲击地压事故的通报》(豫煤安监调查〔2015〕264号),要求公司下属分公司耿村煤矿停产整顿。耿村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00万吨/年,于2015年12月22日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应为一般事故。耿村煤矿在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并按照有关程序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生产。

 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尚无法预测。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耿村煤矿停产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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