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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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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协议签订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1月6日,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花开”)、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金洲”)签署了《关于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应运而生。其中,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在实现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垣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世界500强上市企业——中国中冶的子公司,是集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及装备制造、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公司,是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领军品牌100强。中垣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资产优化管理,协助地方政府与优质企业募资发债,有强大的融资能力。三方拟充分利用各自在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项目中规划、投融资、开发、建设、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品及综合运营等专业领域的信息资源、项目资源及科技研发等系统优势,通过紧密合作,强化优势互补,共同搭建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建设的PPP项目平台,打造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的创新示范PPP项目,践行国家城市发展战略,并通过商业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打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快速推广,实现多方共赢。

 二、合作方介绍

 1、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金洲管道第二大股东,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法定代表人:雷海华;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2、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是金洲管道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注册资本贰亿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富贵金洲作为金洲管道外延发展的平台,主要围绕公司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富贵花开、富贵金洲与金洲管道系关联方,本次合作协议签订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富贵金洲与富贵花开2015年度无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关于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垣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冶富贵(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发起管理和运行“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PPP基金”,基金总规模拟定为100亿元,第一期20亿元。

 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把持有的国冶富贵(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转让给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根据《关于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合作协议》约定,在各方合作的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的建设项目中,项目的管材由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提供,运营软件由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灵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富贵金洲(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关于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合作协议》的约定,在各方合作的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的建设项目中,项目的总包方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各方紧密合作,强化优势互补,共同搭建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建设的PPP项目平台,打造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的创新示范PPP项目,践行国家城市发展战略,不断打造和完善商业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快速推广,实现多方共赢。此次合作有利于金洲管道的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而对上述合作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为三方开展紧密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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