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0号)。
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1.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6,083,500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并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建国
联系电话:0432—63502452
传真:0432—63502329
邮箱:xjg6806@163.com
邮编:132115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森阳、黄立凡
联系电话:010-59833159
传真: 010-59833157
邮箱: 41782619@qq.com 、hlf1117@163.com、
邮编:100033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