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02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公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制订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1号)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管出具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1号)的规定,制定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2016-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05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04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6年1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前述内容,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增加了“第五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相关内容,根据第五节内容对预案的其他部分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更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复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情况等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6-003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5日
至2016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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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1月9日公司披露的“临2016-002号”、“临2016-004号”及“临2016-005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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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6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尹紫剑。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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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