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厦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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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杜宣、李结义、徐岷波,独立董事杨健、张龙飞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王侯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凯、财务总监周永洪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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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石之恒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金证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月1日披露《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起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各项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仍然在论证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1日起继续停牌,并于本次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