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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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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0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宏达京建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京建”)组成联合体(协议乙方),就镇江市李家山旧城改造项目,与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交投”)和镇江红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红星”)(协议甲方)共同签订了《李家山旧城改造项目委托代建合作协议》。公司已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前一次合同进展公告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对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截止目前,合同项目的履行情况

 自前次合同进展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所涉项目(红星凯旋城项目)与之前进度相比无明显进展。针对本项目整体进度滞后问题,公司及宏达京建数次与甲方沟通并向甲方书面反映了联合体关于推进项目进展的要求,至今尚未得到甲方的正式回复。联合体将继续保持与甲方沟通,希望甲方尽快明确本项目的后续进程安排。

 另,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均已做好了充分准备,能够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的需求。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目前,甲方负责的项目拆迁、设计招标审核等系列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整体进展严重滞后,本项目的具体后续进展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根据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本项目存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0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泰州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协议甲方)签订了《委托代建合作协议》,本公司(协议乙方)负责协议项目的代建工作。公司已于201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前一次合同进展公告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对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截止目前,合同项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所涉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一期安置房已通过主体验收,后续的施工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2、公司已经收到安置房项目一期合同款8139万元,后续工程进度款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申报。

 3、受拆迁因素影响,安置房项目二期的桩基施工仍在进行当中,计划在1月31日前完成二期的桩基施工。

 目前,本项目各相关事项均按照协议计划予以履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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