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1月6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3,94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1.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35.4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9,674,070.4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