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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5年12月7日
2、授予价格:6.23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
4、授予人数:24名
5、授予数量:1680万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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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20%、30%、5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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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审验字(2015)第0734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29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5年12月29日,公司已收到包括刘晓疆、吴晓白在内的24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104,664,000.00元,其中16,800,000.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增加资本公积金87,864,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00股,于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17,400,360股,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前其持有比例为15.21%,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后其持有比例为14.8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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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788,644,628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0125元/股。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6,800,000股,需要承担相应激励费用,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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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