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5日、1月6日、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生产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