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0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
公司收购款项缴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月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39,780.00 万元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51%的股权,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15年4月2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2015年6月23日,宝庆尚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公告》。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付款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向宝庆尚品原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支付交易对价款39,780.00 万元,公司对宝庆尚品收购款项已全部缴付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股份的原因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月6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钟葱先生及陈宝康先生计划自2015 年7月6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分别为不超过200万股和不超过100万股。
根据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与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禾华富”)签署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在限定期限内增持金一文化股票的承诺”,苏麒安先生承诺自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届满之日,将自行或通过创禾华富在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购买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8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
以上人员具体增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增持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宝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苏麒安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票2,950,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累计增持金额为85,694,132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一)钟葱先生、陈宝康先生和苏麒安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
(二)以上股份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以上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