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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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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指数熔断期间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6年1月7日9时58分(具体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触发指数熔断机制,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风险,提示旗下部分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的开放时间规则调整如下:

 1、2014年1月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投资范围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基金,其申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的开放时间调整为2016年1月7日9时58分,具体包括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068)、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797),本公司旗下的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不受熔断机制的影响。

 2、上述涉及基金中,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若申请时间早于2016年1月7日9时58分,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若申请时间晚于2016年1月7日9时58分,则按照当日申请失败确认处理。

 申请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记录为准。

 3、上述涉及基金中,投资人通过代销渠道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代销机构依据投资人提出申请的时间进行判断,并将数据上传至本公司。本公司根据代销机构上传数据,如申请时间早于2016年1月7日9时58分,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如申请时间晚于2016年1月7日9时58分,则按照当日申请失败确认处理。申请时间以代销机构上传数据为准。

 4、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公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内容为准。

 (2)如果因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在指数熔断发生时,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涉及的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请以届时公告为准。

 (3)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390/400-898-9999)或前往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进行咨询。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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