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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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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0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该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三河市亿丰伟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丰伟业”)100%股权事项,拟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亿丰伟业主营业务为瓦楞纸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名称:三泰控股,股票代码:002312)自2016年1月6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

 由于具体的交易金额未确定,本次交易也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2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2月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须经必要的审批程序、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及交易双方的磋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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