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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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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 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8.69元/股调整为8.68元/股。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201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该议案,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9日、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2014年末总股本359,118,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68,534.39元,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7月6日,公司公告披露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10日。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6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8.69-0.013)/(1+0.00)=8.6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外某公司签订了公司主营产品的购销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在1,269万美元/年-1,692万美元/年区间内

 2、合同期限:二十年(本合同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预计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的4%左右, 预计将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履行可能受到采购方国家政治、经济、政策、法律、技术、安全等方面发生变化的风险。

 2、汇率风险:项目采用美元支付,存在着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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