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 68,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公司”)使用68,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受托方分别为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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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品收益的计算已包含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其他费用,购买上述产品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委托理财在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31,2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5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6,7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