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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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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0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月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董事徐德复先生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的18,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0万元,并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7,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0万元,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7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就上述事项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373,954股股权质押。

上述一、二项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2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1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0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1日

至2016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康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5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3-8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5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9、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6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881亚泰集团2016/1/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康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0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7,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0万元,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7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373,954股股权质押。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2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1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7,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0万元,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7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373,954股股权质押。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2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1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59,926,408.21元,总负债为972,112,475.02元,净资产为87,813,933.19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71,964,292.15元,净利润13,421,397.2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2,398,952.57元,总负债为950,295,398.27元,净资产为92,103,554.30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2,163,196.04元,净利润13,634,528.7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4,056,866.06元,总负债为228,353,659.66元,净资产为315,703,206.40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71,221,684.69元,净利润54,526,527.9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5,185,293.54元,总负债为683,453,770.89元,净资产为361,731,522.65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3,692,351.53元,净利润46,028,316.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刘晓峰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疫苗、狂犬病疫苗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6,244,477.87元,总负债为196,944,752.27元,净资产为39,299,725.6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270,123.61元,净利润-15,085,110.0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5,692,627.18元,总负债为302,928,632.83元,净资产为22,763,994.35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57,082.03元,净利润-16,535,731.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2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1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0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物贸”)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的18,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并同意华融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建筑”)的17,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并同意华融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将持有的对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生物”)的1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并同意华融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7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物贸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的18,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0万元,并同意华融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亚泰建筑的17,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0万元,同意华融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对亚泰生物的1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同意华融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7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刘树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石、石膏、助磨剂、缓凝剂、粉煤灰等经销、煤炭批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注册资本:5,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6,060万元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疫苗、狂犬病疫苗生产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法定代表人: 赖小民

注册资本:3,846,575万元

经营范围: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等

主要股东: 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三、本次债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及价款

亚泰物贸持有的本公司18,00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本公司持有的亚泰建筑17,00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0万元,本公司持有的亚泰生物15,00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2、重组方式

(1)经华融资产与本公司双方一致确认,由本公司向华融资产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以华融资产受让债权所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8,000万元作为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比率为8%/年。

(2)经华融资产与亚泰建筑双方一致确认,由亚泰建筑向华融资产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以华融资产受让债权所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7,000万元作为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比率为8%/年。

(3)经华融资产与亚泰生物双方一致确认,由亚泰生物向华融资产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以华融资产受让债权所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5,000万元作为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比率为8%/年。

3、重组债务的偿还

(1)本公司应于2016年6月20日,向华融资产偿还重组债务18,000万元。

(2)亚泰建筑应于2016年6月20日,向华融资产偿还重组债务17,000万元。

(3)亚泰生物应于2016年6月20日,向华融资产偿还重组债务15,000万元。

四、本次转让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促进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的有效、合理利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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