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萧钢构”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相关主体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本着共同担负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管理层实施了本次增持行为。单银木先生等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3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详见《杭萧钢构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股票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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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计划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269118股,占实施增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5%,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的比例为0.2804%, 单际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975000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单银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474687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072%。
三、相关承诺
增持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合规情况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