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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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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沪深300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关于华安沪深300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月4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华安沪深300A份额(场内简称:HS300A,基金代码:150104)和华安沪深300份额(场内简称:华安300,基金代码:160417)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华安沪深300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5日的华安沪深300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华安沪深300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6年1月4日的收盘价为1.047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5元,与2016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关于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6年1月4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华安沪深300A份额(场内简称:HS300A,基金代码:150104)和华安沪深300份额(场内简称:华安300,基金代码:160417)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月4日,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华安沪深300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华安沪深300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华安沪深300场外份额;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华安沪深3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华安沪深300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华安沪深300A于2016年1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6年1月6日上午10:30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华安沪深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5日华安沪深300A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华安沪深3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6年1月4日的收盘价为1. 047元,扣除2015年约定收益后为0. 985元,与2016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华安沪深3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华安沪深300A份额数或场内华安沪深300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安沪深300份额的可能性。

 2、本基金原华安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华安沪深300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华安沪深300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投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

 在指数熔断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指数熔断期间(含熔断15分钟和熔断至收市两种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步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基金通相关业务也同步暂停。

 我司12月31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因指数熔断交易规则实施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6年1月5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简称:“创业50”,交易代码:160420)、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场内简称:“创业股A”,交易代码:150303)及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场内简称:“创业股B”,交易代码:150304)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将于2016年1月6日暂停交易,于2016年1月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6年1月7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7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6日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6年1月7日当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朗姿股份(股票代码:00261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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