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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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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同意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牙买加当地法律规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顿设立“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设立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二、关于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东三环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保函、出口保理、出口结售汇保证金等;同意向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非融资类保函、信贷证明额度等;同意向渣打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期限为两年,金额为2,000万美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为非融资性保函。

 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公司董事张朋先生由于工作需要,辞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并提交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文件。

 四、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公司定于2016年1月22日召开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附件:

 白鸿先生简历

 1966年1月出生,汉族,毕业于北京纺织工程学院。现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历任北京市地毯进出口公司、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地毯公司部门经理、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部门经理兼新西兰三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

 该董事候选人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需要,张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2016年1月4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张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选举董事候选人选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公司对张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白鸿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选,本次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选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华、陈宋生、马朝松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成

 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设立公司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开发牙买加市场,公司拟根据牙买加法律规定,在牙买加注册成立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月5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批准。目前,正在履行商务部的报备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名称: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China National Complete Plant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Jamaica) Ltd.

 3、注册所在地:金斯顿(Kingston)

 4、注册资本:100万牙币(约合1万美元)

 4、公司股东: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主要职能:牙买加市场开发及执行项目

 6、负责人:邓谦

 三、设立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牙买加政治、经济、金融环境和法律规范与中国国内存在差异,同时,存在汇率波动、安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2、设立公司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设立中成进出口(牙买加)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在牙买加市场和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在牙买加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2016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月22日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1日—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下午15:00—1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联系电话:010-84759518,传真:010-64218032

 邮政编码:10001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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