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6-00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事项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1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铜陵有色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2015-075、2015-078、2015-079公告),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16年1月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色控股”)转来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2016]1号),原则同意铜陵有色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铜陵有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铜陵有色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