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孙亚宁先生、周广林先生、路昆先生、薛晓芳女士、罗永泰先生、付旭东先生、李祥先生共7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亚宁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会议唯一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集建设集团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联营合作的方式共同开发建设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天保金海岸C03地块(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双方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原框架协议”) 后,开展了合作项目土地评估及国资备案等工作。目前双方仍就合作开发事宜进行深入磋商,鉴于原框架协议有效期将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双方同意在原框架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延长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原框架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将签署正式的合作开发协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