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否
·交易内容:公司将持有的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各30%股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意向受让人均为天津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合计为39,996万元。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提高公司资产周转效率,加快资金回笼,并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资金。
一、交易概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2日及2015年10月26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各30%股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人的方式予以转让(二个交易标的),挂牌底价39,9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51号及临:2015-057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意向受让人天津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挂牌标的与公司及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39,996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南侧香年广场2-2-912
法定代表人:林瑞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间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四、付款情况
双方同意采取分期付款结算,受让方首期应支付产权转让总价的30%,合计11,998.8万元,除已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3,999.6万元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外,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价款7,999.2万元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剩余款项27,997.2万元在一年内付清,且缴付相应资金成本,并提供合法担保。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损益基本持平,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周转效率,加快资金回笼,并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资金。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