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本公司与兰溪市喜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喜瑞地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本公司向喜瑞地产投资建设的兰溪世贸大饭店、世贸151公馆小区工程提供总承包施工服务。
201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兰溪市喜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公司工程业主单位喜瑞地产向兰溪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获裁定受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和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喜瑞地产重整管理人,喜瑞地产管理人通知本单位于2016年1月10日之前向其申报债权。喜瑞地产重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业主单位重整公告》。
本公司按照承建的喜瑞地产相关项目的工程核算情况于近日向喜瑞地产管理人申报本公司享有的债权270,077,774元,重整管理人已接收本公司相关申请材料。
因喜瑞地产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且公司起诉喜瑞地产的案件尚在审理(公司相关起诉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6月24日、2014年7月17日及2015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撤诉公告》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估计喜瑞地产重整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