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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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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3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坤荣、恢光平、眭红明先生辞职,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提名李浩、林辉、王家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浩、林辉、王家琪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名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浩、林辉、王家琪先生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如下

 李 浩: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 辉: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家琪: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 浩先生的个人简历:1951年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林 辉先生的个人简历:1972年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南京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金融计量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工业与信息化部咨询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人,《管理科学学报》、《金融研究》、《中国管理科学》等国内一流期刊的匿名审稿人;兼任苏兴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淘淘巷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融(中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顾问。

 王家琪先生的个人简历:1962年生,中国国籍,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投资银行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先后主持省教育厅课题1项,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研究课题3项。参与国家各种基金课题3项。在《投资与证券》、《金融与保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统计与决策》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会议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450,000股,目前已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由人民币1,145,748,350元(股),增加至人民币1,150,198,350元(股)。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74.835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19.835万元。”

 2.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574.8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4574.835万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5019.8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019.835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5-136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浩、林辉、王家琪)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5-13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1日

 至2016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宏图高科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陈莹莹、蔡金燕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3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450,000股,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由人民币1,145,748,350元(股),增加至人民币 1,150,198,350元(股)。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5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74.835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19.835万元。”

 2.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574.8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4574.835万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5019.8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019.835万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3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富安达-富享4号资产管理计划”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收盘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134.32万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6.79元/股。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3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国采支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采支付的主要股东国采数码、海陆通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分别以人民币9010万元、990万元的现金方式收购国采数码、海陆通电子持有国采支付90.1%、9.9%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86号公告)。

 2015年9月,公司已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司临2015-107、112、127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变更申请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审核通过,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尚在审核中。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变更手续的完成,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4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公司临2015-133公告)。

 经与交易对方初步商定,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该事项仍在进一步商讨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周一)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14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内,拟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事项,包括:确定银行理财产品投向,签署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风险承诺书,投后项目跟踪与风险控制,赎回等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拟与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北京秒医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秒医家”,该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该事项同日报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因秒医家发展需要,引入一名自然人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对其设立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设立方案如下:

 公司与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卜江勇(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秒医家,注册资本总额不变;公司拟出资额由原600万元变更为599.5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29.975%;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额由原1400万元变更为1399.5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69.975%;卜江勇拟出资人民币1万元,持股比例为0.05%。

 因出资方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本次投资为关联交易。本议案未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巴晶先生、程雪垠先生陈刚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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