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474,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8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474,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8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出席会议(包括现场和网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223,474,440股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3,47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郝毅先生因个人需要,已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办理了解除质押。
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郝毅先生持有公司35,941,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已质押股份数为32,4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其中18,041,800股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400,000股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