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30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度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8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
2015年12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智盈宝’046期61天”(以下简称“智盈宝046期61天”)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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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金额:1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关联关系: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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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1.24%。
五、备查文件
1、智盈宝046期61天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2、智盈宝046期61天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
3、智盈宝046期61天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