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通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6月12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此次质押解除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6月12日;
2、2015年7月3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的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此次质押解除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7月3日;
3、2015年7月3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41,67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此次质押解除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5%,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7月3日;
4、2015年7月6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6日;
5、2015年8月19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8月19日;
6、2015年12月28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11,45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商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8日。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其中242,4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6%,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0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81,450,000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