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2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于2015年12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14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3、产品币种:人民币
4、本金保证:保本浮动收益类
5、收益起计日:2015年12月31日
6、到期日: 2016年3月31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目前本产品拟投资资产的收益水平,通过综合测算,产品可获得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3.40%/年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次使用4,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643,232.88元。
2、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55,222.22元。
3、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427,611.11元。
4、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该产品尚未到期。
5、公司于2015年3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博微新技术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该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该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10、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该产品尚未到期。
11、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4,000万元(含本次4,000万元),已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额度30,000万元,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额度4,000万元(含本次4,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