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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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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9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董事会同意四川国创申请该笔综合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详见2016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将办公地址搬迁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为了解决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的问题,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现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原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邮政编码:430074。

 现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邮政编码:430223。

 详见2016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16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9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四川国创向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的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高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津县物流园区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改性沥青、乳化沥青、高速铁路专用沥青;货物进出口。

 ②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③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2,258,384.31元,总负债 124,147,215.89元,净资产58,111,168.42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217,454.59元,营业利润-18,358,343.29元,净利润-13,813,511.19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四川国创拟向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本公司为该事项提供期限2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国创高新

 被担保方: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8.43%。公司的对外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9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将办公地址搬迁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为了解决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的问题,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现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9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15:00至2016年1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1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6174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 43022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7

 2、投票简称:国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国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9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监事会同意四川国创申请该笔综合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6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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