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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1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30日(周三)至2015年12月31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5:00至2015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蔡亮发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161,978,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69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名,代表股份1,979,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15%。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

 160,039,4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511%;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名,代表股份数1,938,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84%。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19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07%;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8,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508%;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4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成都高新

 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19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07%;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8,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508%;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4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律师、刘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3)。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7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6日(周三)至2016年1月7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6日15:00至2016年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1日(周四)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4日(周一)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月7日(周四)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说明

 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6日(周三)15:00至2016年1月7日(周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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