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5-085)。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告中有两处内容表述欠妥当,现予以更正: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更正前:
4、除当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海南龙剑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更正后:
4、除当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海南龙剑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以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以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和发行股份等其他重大事项。
5、经函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