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国农业银行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 农业银行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开放式公募基金组合申购、定投进行费率优惠。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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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具体优惠费率规则
1、活动期间,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通过个人网银申购基金组合产品的客户,其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各基金费率及优惠以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定投业务,开通定投业务的时间详见本公司最新公告:广发理财7天债A类、广发理财7天债B类和广发货币B类。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农业银行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投、组合购买交易。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根据基金的不同类型调整开放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司旗下的QDII基金(不含广发纳斯达克100ETF)、货币市场基金、理财债券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二、我司旗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将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上市交易基金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依据目前的相关规定,我司旗下的所有ETF在发生指数熔断时可以正常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如需暂停ETF的申购赎回我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除上述基金外的其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基金名单见后附表1),开放时间调整如下: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发生时至当日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认购、转托管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其中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我司届时公告为准。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3、对当日从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截至15:00间提交的申请,我司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于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上述申请,是被确定为失败还是顺延为下一日的申请处理,请投资者及时咨询代销机构。
4、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当指数熔断并伴随发生基金的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基金的赎回,届时投资者在熔断实施前提交的申请也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拒绝,敬请投资者注意。
5、对本公告发布后募集成立的基金,除届时发布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涉及该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另有规定外,我司将按照本公告处理指数熔断期间该基金的申赎类业务申请。
6、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2)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附表1: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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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的同类基金或基金份额也将适用开放时间调整,除有特殊情况外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新兴产业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代销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代销机构代理销售广发新兴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24),投资者自2016年1月4日起至1月25日可在下列代销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一、代销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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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