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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九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后新增股份33,137,024股,增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37,024.00元,变更后的公司股份总数319,587,943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587,943.00元。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6003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600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钢先生、陈美丽女士、王能能先生和徐小明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16005号公告。

 就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适当调整,成立原料药事业部、投资部、战略发展部和信息部;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股份公司组织架构中。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光强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11年募投项目之一“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也进行了回避表决,审批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合作,实施长效缓释制剂的开发研究。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后续合作协议的商谈并签署相关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一、合作概述

 1、公司与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紧密、长期的合作关系,实施长效缓释制剂的开发研究。

 2、本次合作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Mapi公司是一家位于以色列Ness Ziona爱因斯坦街16号的制药公司,成立于2008年,拥有经验丰富的科学顾问、专利律师和开发团队,主要从事新型缓控释制剂的开发,通过这种改良,达到改善病人依从性和减少副作用的目的。

 公司与Mapi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合作条款

 1、为共同实施长效缓释制剂的开发研究,公司与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使用1000万美元自有资金投资Mapi公司,认购Mapi公司92.59万股股份,交易价格不高于10.8美元/股,最终交易价格和认购股份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为准。

 3、公司与Mapi公司进行研发项目的合作洽谈,公司将获得Mapi公司当前和未来的所有产品与技术在中国进行的开发与商业化工作的优先选择权。细节将在后续《合作协议》中明确和签订。

 4、本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还需经京新药业董事会、股东大会,Mapi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如京新药业股东大会审核不通过,或者Mapi董事会审核不通过,则本战略合作协议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对外合作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合作的目的

 公司对外投资以色列Mapi公司的目的在于投资海外制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该公司未来研发管线的品种和技术在中国市场的优先合作开发权益,增强我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合作是公司实施的又一跨国合作项目,不同的文化差异可能导致的沟通交流、协作合作之间的风险;研发项目开发过程中还可能面临专利技术挑战和侵权风险,技术转移不顺利或不成功等技术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会严控风险、谨慎实施,努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和以色列Mapi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利用该公司强大的研发平台和研发实力,后续不断开发在国内具有巨大潜在临床应用价值、高市场壁垒和高附加值的品种,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线。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详细情况如下: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97号)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99,986.00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京新”)、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京新”)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1年11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大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950.23万元,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表:

 ■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原因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9997.55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7151.41万元,还余98.73万元设备余款未支付,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3114.8万元(含利息收入367.39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该项目实现效益2517.15万元,达到了项目预期建设目标。

 1、由于公司不断的技术创新以及引进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生产线,较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费用控制、过程监督,提升了管理水平,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该项目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11年募投项目之一“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2015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11年募投项目之一“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114.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会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发生药品包装小盒、说明书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16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吕钢、陈美丽、王能能、徐小明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吴杭军

 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53号1幢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占地5000平方米,配备全套的一流印前制作、彩色印刷、印后加工等工艺设备,拥有海德堡六色加联线上光胶印机, UV 喷码机、自动模切机,糊盒机,品检机等,能满足现代印刷高效,快捷精美的要求;能为国内外医药企业、食品保健品企业提供专业的包装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做其最适合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全力提供一站式的贴心服务,实现“公司品牌价值和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受同一自然人吕钢先生控制,构成关联关系,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为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批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财通证券对京新药业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管理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0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月18日和2016年1月19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2)。(除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外,所有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0。

 2、投票简称:“京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京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3、传 真:0575-8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徐小明、张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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