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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6日临时停牌一天,并自2015年11月27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8);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1);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3);于2015年12月18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4);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停牌期间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6-00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6日临时停牌一天,并自2015年11月27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8);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1),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3);于2015年12月18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4);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5);于2016年1月4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1)。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进展如下: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积极配合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就交易相关事项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与磋商,重组方案正在论证过程中。截至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停牌期间,公司已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中介机构对拟涉及的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还未达成完全一致,交易双方谈判及最终确认协议条款仍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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