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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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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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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知。2015年12月29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9,59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0日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3,17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3,750,000股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原质押给赖慧珍女士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11,768,364股因2014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38%。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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