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122,939.01万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发集团”)出售制冷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具体为子公司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发科技”)100%股权及常州市武进江南铝氧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南铝氧化”)100%股权,常发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对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号)。
2015年12月23日,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公司变更[2015]第12230013号)、(公司变更[2015]第12230014号),常发科技及江南铝氧化100%股权已全部过户到常发集团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号)。
根据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及本公司与常发集团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常发集团应于常发科技100%股权及江南铝氧化100%股权过户后(2015年12月23日)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即62,698.90万元;常发科技100%股权及江南铝氧化100%股权过户后(2015年12月23日)24个月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即60,240.1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29日,常发集团已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足额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款62,698.90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相关收益计入2015年度损益,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