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201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5:00至2015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73,714,37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47,940,2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774,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774,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武汉城建职校项目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380,306,406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774,088股,反对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股数380,306,406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774,088股,反对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973,714,37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