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4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529,41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