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5-067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涉及补充评估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相关法规政策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根据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2014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2015年12月30日,该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双方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价值进行了补充评估,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207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验证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否发生较大变化。现就补充评估报告及两次评估报告差异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补充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207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前账面价值36,545.2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439,900.00 万元。评估增值403,354.78万元,增值率1103.71%。

 二、前后两次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说明

 1、前后两次评估报告主要构成要素的对比表

 ■

 ■

 2、前后两次评估结果差异说明

 前后两次评估结果均选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及作价依据,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为28,600.00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净资产增加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良好,累计实现净利润10,360.64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审计后净资产增加至36,545.22万元,增幅为39.24%。

 (2)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折现期缩短,导致同期数据现值提高。

 综合上述两方面原因导致本次评估基准日相比2014年12月31日基准日评估结果增值28,600万元,增值率为6.95%。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拟购买的资产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不利于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因此,本次交易的对价公允,继续按照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交易价格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