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泰州市港区政府《关于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易煤网”项目给予服务业引导资金补助的通知》(编号:泰港核管委发[2015]108号),并于当日收到泰州市港区政府给予的服务业引导资金补助共计50,000,000.00元人民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给予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32,800,882.75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烟台市当地开发区政府《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经营发展资金的函》(编号:牟开字[2015]46号),并于当日收到烟台市当地开发区政府拨付的经营发展资金共计50,000,000.00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44,480,559.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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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