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选举新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谭琳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谭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
谭琳女士将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谭琳个人简历
谭 琳 女,生于1978年9月,汉族,籍贯重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99年11月至2003年6月,在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规划处工作;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任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05年9月至2011年5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企划部主任;2011年5月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2009年12月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15-03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1楼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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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刘斌先生、董事余兵先生因事不能亲自到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媒体记者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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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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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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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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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源伟、王应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