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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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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6:30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2月 28 日下午 15:0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为460,348,355.76元。201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实施地点及金额和 “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实施地点及金额;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山西东易园51%股权收购项目、南通东易51%股权收购项目和购买易日升金融股权及增资项目。扣除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05,372,036.35元及其他已支付金额后,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98,714,720.28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一)投资额度

 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合理选择流动性、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三)投资品种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理财产品,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品种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灵活配置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需出具相关的核查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委托理财计划未超过2014年末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作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东易日盛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表示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公司2016年度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201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9月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签订《江苏银行“聚宝财富稳赢3号(182D)第1535期”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申请书》,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为182天。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此项理财产品仍未到期,公司拟对此项理财产品申购进行追认,并将其额度纳入公司2016年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的总额度范围内。

 (二)投资期限

 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三)投资品种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理财产品,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当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备查文件:

 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劲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薇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王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王薇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任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王薇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王薇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大连大显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8月至2015年4月任大连大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兼任大连大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北京德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经理。2015年12月起,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号码:010-58636921

 电子邮件:dyrs@dyrs.com.cn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劲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孔毓,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4年百盛餐饮集团肯德基西安分公司店面经理;2004年至2008年10月任苏宁电器天水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东易日盛大连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东易日盛西安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A6L总经理。

 孔毓先生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孔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孔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10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010-58636921

 会议联系人:王薇女士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说明: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月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易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 4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4.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4.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10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孙大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孙大伟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孙大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孙大伟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经稳妥交接,公司董事会认为孙大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大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请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中《关于聘请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王薇女士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王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王薇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任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中《关于聘请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孔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孔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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