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宁波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泰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达泰基金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48,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4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7.83%。
●达泰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合并范围内基金,本次申请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向公司关联方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50,000万元,公司与达泰基金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第六十五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相关事项,已授权予公司管理层的80亿元关联交易额度,公司截至目前已累计使用51.62亿元(含本次交易金额34.8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达泰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达泰基金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48,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4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7.83%。
本次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第六十五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相关事项,已授权予公司管理层的80亿元关联交易额度,公司截至目前已累计使用51.62亿元(含本次交易金额34.8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一号办公楼1011室
注册资本:123.0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8月9日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关系介绍
达泰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达合并范围内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达泰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关联方达泰基金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48,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48个月,借款年利率7.83%。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同类平均借款成本。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达泰基金申请借款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公司股东借款,该笔借款有利于公司对流动性的需求。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第六十五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法人已回避表决。
六、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2014年度)会议决议
2.第六十五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