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临2015-063),就相关补助的具体情况补充如下:
1、飞秒激光太赫兹时域光谱仪项目,该项目情况及补助款项情况见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基于飞秒激光的太赫兹时域光谱仪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立项的公告》,项目补助自2012年12月开始逐年拨款,由项目协作单位共同使用,按照项目进度逐笔逐月自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2015年7月30日转入359,176.89元,2015年8月31日转入390,544.61元,2015年9月30日转入436,125.49,2015年10月30日转入127,042.86元,2015年11月30日转入687,775.77元。
2、软X射线及紫外无谐波光栅项目,该项目自2013年5月开始逐年收到拨款,由项目协作单位共同使用,按项目进程逐笔逐月自递延收益转入。2015年7月30日转入450,896.19 元,2015年8月31日转入104,228.30元,2015年9月30日转入343,248.93元,2015年10月30日转入67,126.86元,2015年11月30日转入33,762.20元。
3、药液全自动智能视觉检测系统,该项目于2015年12月22日收到补助款22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北京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大洋”)于2004年12月收到该笔政府补助50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2015年12月28日,公司接中科大洋通知,该笔补助于本月转入营业外收入。
5、2011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于2011年11月收到“2011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资金”政府补助60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2015年12月28日,公司接中科大洋通知,该笔补助于本月转入营业外收入。
6、海淀园管委会成果转化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于2012年12月收到该笔政府补助200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公司2011年净利润为6,537.68万元,当年补助未达到净利润10%。2015年12月28日,公司接中科大洋通知,该笔补助于本月转入营业外收入。
7、北京市商委海外展会展位费及国际差旅费补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于2015年9月18日收到“北京市商委海外展会展位费及国际差旅费补贴”40.6146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高清数字电视内容制作与管理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于2011年9月收到该项目补助430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7,927.98万元,当年补助未达到净利润10%。2015年12月28日,公司接中科大洋通知,该笔补助将于本月转入营业外收入。
9、其他零星补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7月1日起收到单笔不超过10万元的政府补助,合计319,766.00元,根据会计准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