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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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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闽能 公告编号:2015-07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5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年审计费用(含子公司和专项报告)为人民币48万元,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子公司)为人民币20万元,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月19日14:30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5)。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闽能 公告编号:2015-07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财务审计费用(含子公司和专项报告)为人民币48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子公司)为人民币20万元,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福建省财政厅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1998 年开始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该所执业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闽能 公告编号:2015-07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9日

 至2016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2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1月1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18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李永和、邱林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传真:0591—87865515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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