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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的通知,王佳女士于2015年12月25日通过已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至此,王佳女士、严立先生于2015年7月9日做出的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姓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通过相关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和2015年7月13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5年8月3日——2015年12月25日
2、增持方式:通过已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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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王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9,885,092股,严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502,75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5%;增持完成后,王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0,379,292股,严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28,65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
5、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增持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遵守增持承诺,未有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