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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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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94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产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传真或专人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3: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韩盛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韩盛龙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15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韩盛龙先生为公司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韩盛龙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15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曾吉勇先生、陆繁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罗顺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志勇先生、陈骏先生、裴常悦先生、黄倬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黄倬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曾吉勇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15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陆繁荣先生、罗顺根先生、王志勇先生、陈骏先生、裴常悦先生、黄倬桢先生简历如下:

 陆繁荣 男,中国国籍,1961年9月生,大专学历,MBA结业,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团委副书记、书记、计划生产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繁荣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6.015%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228176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的股份【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071895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顺根 男,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电子计算机厂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信货处项目评估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西联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顺根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6.015%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228176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志勇 男,中国国籍,1965年9月生,本科学历,历任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品管部技术员、品管部整机课副主任、品管部副经理、经理,厦华通讯设备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GSM手机项目筹备组负责人,厦门厦华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中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唯开通信(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现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志勇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6.015%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228176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骏 男,中国台湾省人,1973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 Willtronic technologies, Inc.品质经营部品保工程师、经理,恒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的哥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裴常悦 男,韩国国籍,1966年11月生,毕业于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历任三星电子事业部工程师、无线事业部中华地区负责人,韩国VK mobile总经理,韩国SODIFF IT总经理,韩国美法思顾问。现任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裴常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倬桢 男,中国国籍,195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秘书;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南昌航空大学兼职教授。

 黄倬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管人员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之情形;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韩盛龙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曾吉勇先生、陆繁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罗顺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王志勇先生、陈骏先生、裴常悦先生、黄倬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兰日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兰日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兰日明先生简历如下:

 兰日明 男,中国国籍,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天津证券交易中心首席代表,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加盟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兰日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实质性变化,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名称由原“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证券简称由原“汉麻产业”拟变更为“联创电子”。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汉麻产业成功向境内外法人非公开发行新股334,640,511股。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原“260,781,856元”增加至“595,422,367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主体及经营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暂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加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有效管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实施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项目,该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1699号,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曾吉勇,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光电显示模组、光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学及光电子成像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学仪器、光电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有国家专项许可的除外)。

 该项目总投资3.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亿元,流动资金0.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已完成,公司总投资3.2亿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尚有缺口(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其项目资金来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74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1.426亿元补足,该部分资金属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并顺利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70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证券审计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1月15日下午2:30时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5年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95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产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通过传真或专人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4: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丹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刘丹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丹 男,江西吉安人,197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科、劳动人事处科员、总装厂综合办室主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总裁秘书,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工会主席、行政总监,现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行政总监。@ 刘丹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2.2%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228176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并顺利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70万元。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证券审计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汉麻产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工作已完成,公司总投资3.2亿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尚有缺口(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其项目资金来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74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1.426亿元补足,该部分资金属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编号:2015-096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证券部办公地址及联系人发生变化,现将公司新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及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证券部电话:0791-88161608

 传真:0791-88161608

 邮箱地址:hzz@lcetron.com lrm@lcetron.com

 联系人:黄倬桢(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兰日明(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编号:2015-097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一直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确保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调查并提议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的试点事务所。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改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改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98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麻产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76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202,248,9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674,670股,配股价格5元/股。截至2014年10月30日止,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532,956股,每股发行价格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64,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15,418,476.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46,303.65 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0”验资报告。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内容、原因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汉麻纺纱项目,募集资金以与合作方湖北富仕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富仕高新”)合资成立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汉麻”)的形式投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1、项目概述

 汉麻纺纱项目总投资53,900万元,由公司和富仕高新共同出资设立武汉汉麻实施,双方拟共同出资45,300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31,710万元,占武汉汉麻70%的股权,富仕高新出资13,590万元,占武汉汉麻30%的股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武汉汉麻向银行借款8,600万元解决。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通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经湖北省嘉鱼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出具了《关于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128吨汉麻及混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嘉环建[2013]111号)。

 该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39,579万元,投资构成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已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1,900.00万元。

 2、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201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8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100%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同时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已完成股份登记并上市。根据重组方案,汉麻产业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全部资产、负债扣除截至该日公司168.13万元货币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50万元、8,600.00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以及8,427,026.89元无形资产(46,7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剩余部分全部置出,因此包括配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汉麻在内的全部经营性业务将置出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保留的募集资金将无法继续用于原有项目的实施。

 鉴于公司本次重组已完成,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2亿元)尚存在资金缺口(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而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774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拟变更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1.426亿元补足。

 3、拟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联创电子100%的股权,从而成为一家从事光学镜头和触控显示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高清广角镜头、高像素手机镜头、各类尺寸触摸屏、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等。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变更投入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有利于公司重组后核心主业的发展。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说明

 1、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联创电子自2009年9月以来一直致力于研发生产各类高像素(800万以上像素)成像镜头,尤其在可穿戴影像产品---运动相机镜头领域居于全球领先水平。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

 公司凭借在高像素运动相机镜头领域形成的研发制造能力,以及在手机镜头领域长期的技术积累,计划实施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研发制造800万像素以上的高像素手机镜头,形成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的生产能力。联创电子已取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洪高新管字[2015]169号),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备案。

 该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000万元,流动资金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投资为21,499万元,其中进口设备总额20,395万元(合计3,316万美元),用于引进国际先进的Code V、LightTools光学设计软件、购置离子助镀镀膜机、精密模具制造设备、精密注塑成型机、自动组装机、MTF仪等关键进口设备和仪器899台(套)。

 总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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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投资收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2018年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4.58亿元,年利润1.32亿元,税金2,500万元。本项目2016年-2018年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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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35.1%,投资回收期4.6年(含建设期2.5年),投资利润率41%。本项目为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公告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四、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拟变更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1.426亿元用于投资联创电子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将增资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存储和管理使用该等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障该等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公司总投资3.2亿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尚存在资金缺口(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其项目资金来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74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1.426亿元补足,该部分资金属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公司总投资3.2亿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尚存在缺口(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其项目资金来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74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1.426亿元补足,该部分资金属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作为公司监事,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有效实施。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原有募投项目已经置出上市公司的变化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保障公司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5.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99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9、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12 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1月14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36 投票简称:汉麻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03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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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对总议案 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一次性表决。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 意 1 股

 反 对 2 股

 弃 权 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 日15: 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进行投票系统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兰日明、罗小娜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传真: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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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6年1月1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100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公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4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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