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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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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5-07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59)。

 鉴于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790期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是人民币35,7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之额度人民币4.8亿元范围内。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5%,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1119期

 2、产品代码:1101159519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5、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6、产品收益率:3.50%/年

 7、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8、预约销售期: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4日

 9、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12月25日

 10、产品到期日:2016年3月25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11、投资期限:91日

 12、存款本金和产品收益兑付日:兑付日为产品到期日当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当天,如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为非工作日,则兑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日与实际存款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13、赎回:在本产品中公司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

 14、提前终止权:若 2016年1月20日或2016年 2月19日的 1个月Shibor低于2.0%,则浦发银行有权但无义务,相应在2016年1月22日或2016年2月23日提前终止本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55天,预期年收益率为6.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2月27日到期。

 2.公司于2014年1月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2月7日到期。

 3.公司于2014年1月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1,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4月8日到期。

 4.公司于2014年1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和会街分理处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8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2月11日到期。

 5.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1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14日到期。

 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2,500万元、3,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均为41天,预期年收益率均为5.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7日到期。

 7.公司于2014年3月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2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1日到期。

 8.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2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12日到期。

 9.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7,4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59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15日到期。

 1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2,500万元、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均为83天,预期年收益率均为4.9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26日到期。

 11.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4月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9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7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13日到期。

 12.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1,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8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5月26日到期。

 13.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7,4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6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15日到期。

 14.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23日到期。

 15.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1,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2日到期。

 16.公司于2014年6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4日到期。

 17.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13日到期。

 1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7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4,500万元、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均为39天,预期年收益率均为4.1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12日到期。

 19.公司于2014年7月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9,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7日到期。

 20.公司于2014年7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6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6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7日到期。

 21.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6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3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15日到期。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3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16日到期。

 23.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9,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12日到期。

 24.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2天,预期年收益率均为4.1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23日到期。

 25.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88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25日到期。

 26.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91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4.9%。该委托理财已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

 27.公司之子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7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4日到期。

 28.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60天,预期年收益率均为4.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13日到期。

 29.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9,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20日到期。

 30.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5日到期。

 3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1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26日到期。

 32.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6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23日到期。

 33.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为90天,预期年收益率在2.86%-4.70%之间。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22日到期。

 34.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7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5%-4.817%之间。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2月5日到期。

 35.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6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0天,预期年收益率均为4.2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到期。

 36.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6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9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2月2日到期。

 37.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7日到期。

 38.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90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4.5%。该委托理财已于2015年3月2日到期。

 39.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31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5.6%。该委托理财已于2015年1月16日到期。

 40.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34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5.6%。该委托理财已于2015年1月26日到期。

 41.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1日到期。

 42.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在2.7%-5.02%之间。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7日到期。

 43.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90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4.92%。该委托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8日到期。

 44.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7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2日到期。

 45.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6%。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5月14日到期。

 46.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6%。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19日到期。

 47.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7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7%。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16日到期。

 48.公司于2015年3月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9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4.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6月11日到期。

 49.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7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8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0日到期。

 50.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1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5月25日到期。

 51.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23日到期。

 5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3日到期。

 53.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30日到期。

 54.公司于2015年6月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6日到期。

 55.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3.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9月17日到期。

 56.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4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2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3日到期。

 57.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29日到期。

 58.公司于2015年8月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9日到期。

 5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5%。

 60.本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3.7%。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期。

 61.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5%。

 62.本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8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7%。

 63.本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期限18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65%。

 64.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7%。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月4日、1月9日、1月10日、2月13日、2月14日、3月4日、3月13日、3月19日、4月4日、4月25日、5月17日、5月27日、5月31日、6月6日、6月17日、7月5日、7月8日、7月17日、7月18日、8月13日、8月26日、9月2日、9月3日、9月6日、9月13日、9月19日、9月23日、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9日、11月20日、12月5日、12月9日、12月19日、12月30日、2015年1月22日、1月30日、1月31日、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3月11日、3月21日、4月25日、5月4日、6月5日、6月18日、7月14日、8月5日、8月7日、8月13日、9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4-001、002、003、010、012、014、017、018、023、029、033、035、038、040、046、052、053、060、061、062、068、071、072、073、074、075、076、082、083、084、090、094、095、099、100,及临2015-003、004、005、006、009、010、011、012、014、023、024、027、035、044、047、049、050、060、063、064、067)。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59)。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2015-07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经天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赖伟德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4、会计师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2016-2018年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审议《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审议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销售物资及零部件(2016-2018年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审议《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审议销售物资及零部件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金融服务(2016-2018年度)

 3.01 议案名称:关于金融服务(2016-2018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 议案名称:审议金融服务2016-2018年度的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金融服务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关于接受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2016-2018年度)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审议《接受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 议案名称:审议接受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接受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关于采购物资及零部件(2016-2018年度)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审议《采购物资及零部件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 议案名称:审议采购物资及零部件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采购物资及零部件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关于提供租赁(2016-2018年度)的议案

 6.01 议案名称:审议《提供租赁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 议案名称:审议提供租赁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提供租赁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关于接受租赁(2016-2018年度)的议案

 7.01 议案名称:审议《接受租赁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 议案名称:审议接受租赁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接受租赁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关于提供商标许可(2016-2018年度)的议案

 8.01 议案名称:审议《提供商标许可协议(2016-2018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 议案名称:审议提供商标许可2016-2018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 议案名称:审议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本集团提供商标许可协议(2016-2018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中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都按照要求对每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详见“(一)非累计投票议案”部分。

 2、对于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4.85%股份)是本公司关联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分别持有本公司210,661,444股和42,009,511股,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该等提案放弃表决权利。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景忠、孙宪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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